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了《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明確了食品銷售者在食品安全中的19項重點責任。同時,該指南也明確了食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展銷會舉辦者、柜臺出租者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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