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對食品生產全過程監督檢查制度做了有針對性地補充完善,建立涵蓋生產、貯存、包裝等關鍵環節食品產品生產全過程控制制度。要求生產者建立原輔料管理、生產關鍵點控制、出廠檢驗控制、形成相應的記錄等管理措施;要求生產者實現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保證從原輔料和添加劑采購到產品銷售所有環節均可進行有效控制,及時排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
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監督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企業和監管層面的要求應該以“四個最嚴”為主線,全面貫徹落實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強化涵蓋生產、銷售、貯存、包裝等關鍵環節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全過程控制。
辦法還對食品產品的標簽標識提出嚴格的規范要求,要求食品生產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標注內容要清晰、真實、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要便于消費者根據生產者的情況進行選擇,出現問題時方便消費者聯系,方便監管者實施有效監管。比如,保質期可以反映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程度;材質、產品標準代號是反映安全性特性的全方位的安全要求;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標明的其他事項是強制性要求,必須進行標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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