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飯桌” 亟須“大管理”
眾所周知,校園周邊有很多美食,而且物美價廉,深受學生的喜愛。到各個學校附近都能看到很多小飯桌,小凳子,都是供學生就餐而準備。
“小飯桌”指校外為中小學生提供餐飲服務、休息、寫作業的場所,多開辦在離學校較近的居民樓內。近年來,隨著城市民眾工作生活節奏的加快,大量流動人口涌入城市,再加上路程遠、午休時間短等原因,以提供午飯午休為主要服務內容的校外“小飯桌”作為一種新生服務行業,在各地迅速流盛行起來。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1號)
從一定意義上說,“小飯桌”的出現便利了孩子們的就餐和休息,為那些沒有時間照顧孩子的家長減輕了不少負擔,解決了家長的后顧之憂。然而,就目前而言,“小飯桌”服務大多“小、隱、散”,即規模小、較隱蔽、布局分散,存在衛生條件差、從業者素質參差不齊,膳食營養不均衡,部分屬于無證經營的問題。因而,“小飯桌”在經營管理上,無疑存在較大的監管“盲區”,對政府管理部門來說,是一個急需填補的空白。
其實,每年中小學開學之初,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都會強調校外“小飯桌”的安全性等問題,但因為學生家長有切實需求,“小飯桌”屢禁不止。特別是由于“小飯桌”目前還屬于“新生事物”,對其監管涉及工商、消防、教育、食藥監等多個部門,沒有相關法律依據和相關部門明確規定“誰來管”“怎樣管”等問題,即便是檢查,也是“九龍治水式”的“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監管責任不明確,這也更加說明了“小飯桌”監管方式值得探索。
據報道,呼和浩特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全市學生“小飯桌”實行備案管理制度,對未經備案仍從事學生“小飯桌”食品經營活動的,食藥監管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取締。這無疑是必要的,利于從源頭上杜絕“小飯桌”食品安全問題。在此,筆者也為之點贊,因為這樣一個政策,不僅僅利于規范當前鱗次櫛比的“小飯桌”,更是讓廣大家長吃了一顆“放心丸”。
誠然,要讓“小飯桌”成為孩子及家長的“放心桌”,僅靠實行備案管理還不夠,還需要規范化管理及常態化監管發力。一方面,國家或省區要盡快出臺規章、條例、意見、辦法等行業規范,確定統一規范的名稱,建立準入經營制度,通過制定行業管理規范,設置市場準入條件,加強規范管理。對“小飯桌”布局設置、設施配置、基本衛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從業人員素質等方面做出具體明確規定,使“小飯桌”逐步走向規范化、合理化。
另一方面,要遵循“各盡其能,各負其責”的原則,由食藥、衛生、教育、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門在明確責任分工的前提下,聯手協作,加強管理。同時,建立“小飯桌”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將分散監督和管理的力量整合起來,強化“立體式”政府監督,進一步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共同對“小飯桌”實行“大管理”。另外,政府還應督促落實監管責任,要把政策和規定落到實處,建立完善的監察體系和監督管理平臺,讓全社會都參與到監督隊伍中來。
除了強化監管責任外,政府還應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設社區公共服務托管模式,充分利用社區閑置資源,政府面向專業非營利組織購買“小飯桌”服務,服務社區內的中小學生。鼓勵有條件的學校設立校內“小飯桌”,從統一餐飲結構、統一營養配置、開展衛生防疫、開展安全教育、統一教育輔導等方面做好,解決學生的現實需求。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最后,希望政府有關部門能夠對這種現象引起重視,對于未成年人的飲食健康擔負起該有的責任和義務。
來源:人民網時間: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