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滅菌乳》是對GB25190—2010的修訂,修改了術語和定義,增加了“超高溫滅菌”和“保持滅菌”術語。超高溫滅菌即在連續流動狀態下,加熱到至少132℃并保持至少4秒的滅菌,或其他等效熱加工方式;保持滅菌即在灌裝并密封之后,加熱到至少116℃并保持至少20分鐘。滅菌乳中的超高溫滅菌乳和保持滅菌乳定義中均明確了“僅以單一品種生乳為原料”,刪除了“添加或不添加復原乳”,還刪除了有關復原乳標識相關的規定。
復原乳又稱“還原乳”或“還原奶”,是指把牛奶濃縮、干燥成為濃縮乳或乳粉,再添加適量水,制成與原乳中水、固體物比例相當的乳液。獨立乳業分析師宋亮認為,就純牛奶而言,復原乳目前只在巴氏殺菌乳(俗稱鮮奶)中禁用,此次擬在常溫奶中禁用復原乳是一個進步,有利于滿足消費者對優質奶的需要,并促進我國奶業健康發展。
此外,增加了滅菌特色奶畜乳要求。滅菌乳原料不僅局限于牛羊乳,還增加了水牛乳、牦牛乳、駱駝乳、馬乳和驢乳的乳畜種類,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生乳》的修訂相協調,同時新增了其滅菌乳的理化指標要求和標簽要求,如在蛋白質含量(g/100g)方面,牛乳為≥2.9,羊乳為≥2.8,水牛乳為≥3.8,駱駝乳為≥3.3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是對GB19645—2010的修訂,修改了“巴氏殺菌乳”定義,在巴氏殺菌乳的定義中明確了“僅以單一品種生乳為原料”,并明確了巴氏殺菌及其他等效熱加工方式要求;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生乳》的修訂相協調,將水牛乳、牦牛乳、駱駝乳、驢乳和馬乳等特色奶畜乳納入,并在具體技術指標中分別規定。
此次修訂還調整了理化指標和微生物限量要求,如巴氏殺菌牛乳的酸度下限調整為10oT;巴氏殺菌羊乳的酸度上限調整為14oT;增加了水牛乳、牦牛乳、駱駝乳、驢乳和馬乳的脂肪、蛋白質、非脂乳固體、酸度等理化指標的要求,如在蛋白質含量(g/100g)方面,指標與常溫奶要求一致。
此外,明確巴氏殺菌的溫度時間要求,如溫度63—100℃,對應的殺菌時間從30分鐘到0.01秒不等。巴氏殺菌指在有效殺滅病原性微生物的同時,產生最低程度的化學、物理以及感官變化的加工方法。
記者梳理發現,兩個新國標均修改了標簽要求,不再對“鮮×乳(奶)”“純×乳(奶)”的字號、字體高度和標示位置進行限定,對巴氏殺菌乳要求在產品包裝主要展示面上清晰地標注“巴氏殺菌×乳(奶)”,同時標注“鮮×乳(奶)”;滅菌乳應標注“滅菌×乳(奶)”,同時標注“純×乳(奶)”。對此,食品伙伴網食品合規服務中心專家認為,此次修訂使標簽能夠更加清晰反映產品本身固有的性質、特征,使消費者一看便能聯想到產品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