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推動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完善追溯體系的意見》(食藥監科〔2016〕122號)等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研究制定了《關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的若干規定》,現予發布。
2017年第39號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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