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和規范保健食品備案管理工作,根據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注冊產品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制修訂了配套的《保健食品備案可用輔料及其使用規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劑型及技術要求(2021年版)》,將粉劑、凝膠糖果納入保健食品備案劑型,現予發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以往發布的版本,與本公告不符的,以本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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