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电竞-体育电竞综合赛事平台

政策法規返回上一頁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命名第一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通知 食安辦〔2017〕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安全委員會:

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部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試點工作于2014年正式啟動。三年來,全國已有67個城市分三批參加了創建試點工作。

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暫行)》(食安辦〔2016〕18號)有關規定,第一批試點城市經過近三年的創建,通過了省級層面初評推薦和國家層面公示評議,具備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資格。經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同意,現命名河北省石家莊市、唐山市、張家口市,山東省濟南市、青島市、濰坊市、煙臺市、威海市,湖北省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陜西省西安市、寶雞市、楊凌示范區、韓城市共15個城市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示范城市要珍惜榮譽,再接再厲,鞏固創建成果,持續創新創優,努力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造成落實“四個最嚴”的樣板區、實踐“四有兩責”的先行區、促進社會共治的示范區。要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引領更多的城市加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行列,為整體提升我國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更大貢獻。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示范城市持續開展跟蹤評價。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

2017年6月28日

 

 

來源:國家食藥監局時間:2017-07-02

熱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