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簡稱新《中小企業促進法》)將于2018年1月1號起實施。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有哪些亮點呢?
記者了解到,該法進一步規范了財稅支持相關政策。
財稅政策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新法總結了近年來實踐經驗,明確規定“中央財政應當在本級預算中設立中小企業科目,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并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將“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
同時,新《中小企業促進法》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性質和操作運營進行了補充細化,規定“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應當遵循政策性導向和市場化運作原則,主要用于引導和帶動社會資金支持初創期中小企業”。
近年來,廣大企業普遍反映,“融資難”依舊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新法把“融資促進”單設一章,從宏觀調控、金融監管、普惠金融、融資方式等層面多措并舉,全方位優化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
在宏觀調控層面,明確提出“中國人民銀行應當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環境”。
在金融監管層面,進一步提出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金融機構開展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應當制定差異化監管政策,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小型微型企業融資規模和比重。
在普惠金融層面,明確了推進和支持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推動中小銀行、非存款類放貸機構和互聯網金融有序健康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縣域和鄉鎮等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薄弱地區延伸網點和業務。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應當設立普惠金融機構,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在融資方式層面,提出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并規范債券市場,促進中小企業利用多種方式直接融資。
完善擔保融資制度,支持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以應收賬款、知識產權、存貨、機器設備等為擔保品的擔保融資。進一步明確提出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時,其應收賬款的付款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此外,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在政策性信用擔保體系、風險補償和征信評級等方面也做出相關規定。
市中小企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新修訂《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深入貫徹落實,法律修訂的“紅利”不斷釋放,將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不斷培育新增量、新動能,實現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來源:華龍網
圖文編輯:一二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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